2006年7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六版:法苑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权力和权利
林金芳

  经文化部批准,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将于近日启动,届时,武汉、郑州和青岛3个试点城市将率先在市内的KTV建立统一的曲库系统。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介绍,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,并逐步解决唱片业、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。(据《新京报》7月19日报道)
  根据报道来看,这个系统将成为娱乐场所的公共管理系统,是娱乐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。单从文化部的描述来看,这种服务系统可真是“一举多得”,不但纯净了娱乐市场,还解决了颇让人伤脑筋的版权问题。但我所担心的是,牵头建立这个服务平台的文化部,会不会成为下一个行业垄断者?
  文化部娱乐司演出处处长柳士发称,这个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,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。也就是说,消费者唱什么歌,得必须先经过文化部的提前审查。文化部不但垄断了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的建设和运作,甚至企图垄断公民的娱乐生活。一旦这个系统被推广,恐怕,消费者将无法“想唱就唱”了。
  我并不反对采取行动来杜绝不健康歌曲,但是,这种行动不能以损害公民自由和权利为代价。已经进入正常市场渠道、公开发行的歌曲,早已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查,我想,没有哪一首歌是不能唱的。而现在,文化部趁此机会,再设置一个“市场准入”,对于让什么歌入围KTV曲库,还要“查一查”,用意何在?
  此外,文化部主导的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,也是令人怀疑的。可想而知,为了能让这个系统畅通无阻,文化部首先得支付一笔不菲的监督成本。很显然,政府作为监管者,手一旦在市场上伸得太长,难免存在被经营者“俘虏”的可能。到那个时候,这个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不但会流于形式,沦为有关部门套取“权力租金”的机器,所谓的版权问题,也会在经营者的“八面玲珑”中搁置。
  一个科学的“管理服务系统”,绝不仅仅是一个“限”字就能解决的。要让经营者使用你的系统,要让消费者消费你们设定的内容,这个系统首先就必须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形成足够的激励。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,必须考虑民众的“利”与“害”之所在,而不能顾此失彼,只注重“害”而不注重“利”。